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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遗失如何补发登记表_房产证遗失如何补发登记

经济 | 2019-12-26 | 阅读:
【www.sccdzwls.cn--经济】

特区内由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受理,特区外由宝安、龙岗分局受理。

深圳档案馆:深圳市档案馆电话地址

办事说明:

法律依据

(一)《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登记条例》;

(二)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数量及审批方式

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者即予准许。

申请条件

(一)合法取得房地产证;

(二)房地产证遗失;

(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材料

1、《深圳市房地产变更及其他登记申请表》;

2、身份证明材料;

3、刊登有遗失声明的整版报纸;

4、查档材料(应加盖档案馆的查档专用章);

5、遗失《房地产证》具结书。

申请表格

《深圳市房地产变更登记与其他登记申请表》,特区内由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提供,特区外由辖区分局办公室提供,或在互联网下载 点击进入

申请受理机关

特区内由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受理,特区外由宝安、龙岗分局受理。

审批决定机关

特区内由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审批,特区外由宝安、龙岗分局审批。

审批程序

申请人递交申请材料 登记机关审查核准 刊登公告 申请人交费后领取《房地产证》。

审批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不含公告期)。

审批证件及有效期限

《房地产证》,有效期限在《房地产证》载明。

审批的法律效力

补发的房地产证与远房地产证具有同等效力。

收费

有,收费标准:80元,5元贴花。

年审或年检

无。


本文来源:http://www.sccdzwls.cn/baike/649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