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深圳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此外,当事人提交3张大2寸双方近期半身合影照片。
交纳证书工本费9元。
补领结婚登记程序:
初审(当事人提交证件、证明材料) 受理(当事人填写声明书) 审查(登记员填写审查表) 登记(交纳工本费、发证)。
本文来源:http://www.sccdzwls.cn/shenghuo/1550/